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提纲
一、主要成效
● 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健全
○ 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要求,全县设立320个人民调解委员会。
○ 形成县级、乡镇、村(社区)三级调委会布局,并成立八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
○ 实行“派驻制”,设立特色调解阵地如“新乡贤”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室”。
● 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
○ 培优配强专兼职调解员近1300名,包括县镇财政保障的专职调解员。
○ 吸纳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员参与调解,定期培训调解员,累计举办60余期培训班,培训5000余人次。
● 人民调解机制日益完善
○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
○ 推行“一站式”服务模式,设立联合调解中心,实现集中受理和分流解决。
○ 探索“互联网+调解”新模式,开发线上调解系统,提高调解效率。
○ 推广“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化解信访积案,近三年成功调解2.6万余件纠纷,成功率93%以上。
二、存在的问题
● 调解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
○ 部分调解员法律知识匮乏,调解技巧不足,难以应对复杂纠纷。
○ 缺乏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个别调解员责任心不强,影响公信力。
● 调解经费保障力度不足
○ 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财政投入有限,基层补贴标准低,办公设备和宣传资料更新困难。
● 调解工作规范化程度不高
○ 调解程序不严谨,文书制作不规范,档案管理不到位,影响质量和效率。
三、改进措施与建议
●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 加大培训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建立激励机制,表彰优秀调解员,清退不合格者。
●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 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拓宽经费筹集渠道,探索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
● 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
○ 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信息化建设,确保每一项调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四、结语
○ 强调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继续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质效,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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