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办法提纲
第一章 总则
● 目的与依据
○ 加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推动清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 重要性
○ 往来款项管理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和资金安全。
○ 强化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第二章 往来款项的核算内容
● 定义与分类
○ 往来款项指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需结算的款项。
○ 分类: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
● 具体分类内容
○ 应收及预付款项:
○ 应收账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债权。
○ 预付账款:购买材料、设备或接受服务预先支付的款项。
○ 其他应收款:职工借款、押金、保证金等。
○ 应付及预收款项:
○ 应付账款:采购材料、设备或接受服务形成的债务。
○ 预收账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先收到的款项。
○ 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款项、暂存款等。
第三章 往来款项的管理措施
● 责任落实
○ 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核算,明确岗位职责。
○ 大额款项实行多级审批,确保透明度和安全性。
● 定期清理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账实相符。
○ 对长期挂账款项查明原因,采取催收或核销措施。
● 信息化建设
○ 推进财务信息化,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 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实时更新信息,加强信息安全防护。
● 监督检查
○ 各级财政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单位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资料,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
第四章 往来款项的风险防控
● 风险评估
○ 定期评估潜在风险点,制定应对预案。
○ 关注大额应收款项回收、长期挂账原因及应付款项支付进度。
● 内部控制
○ 建立健全内控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 加强合同签订、款项审批、账务处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
● 审计监督
○ 积极配合内外部审计,关注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 落实审计整改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法律保障
○ 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 加强与法律顾问合作,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五章 往来款项的绩效评价
● 设定指标
○ 设定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如应收款项回收率、应付款项支付及时率等。
● 定期考核
○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纳入单位整体绩效评价体系。
○ 表彰优秀单位和个人,责令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整改。
● 反馈改进
○ 建立绩效评价反馈机制,促进工作改进。
○ 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推广先进做法。
第六章 附则
● 解释权与施行日期
○ 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实施细则
○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区财政局备案。
● 培训与指导
○ 区财政局组织专题培训,指导各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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