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等工作的社会化改革,为新时期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供了新的动力。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县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推进会,主要是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加快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提高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水平。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信心与决心
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股、资产管理股、公务车辆管理中心、后勤保障股5个股(室),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房地产和机关用地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调配和管理、公共机构节能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同时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XX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参照《中央国家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遵循厉行节约、保障基本、质优价廉、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机关正常运行需要、办公楼管理要求等情况,购买后勤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四大机关安全保卫服务、房屋养护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卫生保洁、机关绿化管养、传达收发服务、车辆管理、县委政府机关餐饮等物业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通过政府招标购买,时间周期为1年。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购买程 ……略…… 等方面缺少法律遵循,难以在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保障上有所突破。法治化理论研究不够。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是机关后勤服务的发展方向,目前各级后勤对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的研究相对较多,但对保障法治化的研究相对不足。部分后勤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缺乏,工作中存在主观随意性。法规制度的落实不力。一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程序”,刚性不足,形多实少,检查考核措施手段不完善,方式方法流于形式,制度执行标准不一,绩效考核主观性较强,绩效评估机制未真正落实。
三、明确目标,把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关键环节
(一)建立集中统一的管理_。坚持优化协同高效,落实“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要求,以加强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为着力点,加强统筹协调,整合优化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统一项目、统一标准、经费归口、资源共享的运行保障_机制,推进机构职能、资产资源的集中,法规制度和服务标准的统一,发挥保障和管理效能。加强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联合,鼓励一定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之间、党政机关与社会公众共享服务资源,实现资产统筹调配、资源集约节约、服务保障规范高效,促使机关后勤管理走产业化、专业化、联合发展的道路。推行保障计划制度,使其成为编制安排、相关预算、组织实施机关运行保障工作的依据,加强机关运行成本控制,实现机关运行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整合,推动党政机关后勤联合保障,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效能。
(二)强化机关运行保障标准化工作。持续优化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健全机关事务标准与法规制度的协同机制,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规范化管理和法治化建设,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系统规划、统筹谋划、指导协调,大力推进国家标准立项,健全机关运行保障实物定额标准、支出定额标准、后勤服务项目标准等,推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衔接协调,构建高质量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效能。
(三)进一步明晰机关运行职权界限。明确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及实施细则,厘清工作边界,规范保障事项,做到管办分离、责任明晰、统筹规划、科学管理。机关运行保障工作事项多、职能广,且不同区域、不同层级差异较大,要对机关用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家具、后勤服务、会议活动、差旅、公务接待、能源资源节约等具有共性的重点事项进行梳理和规定,必须明确哪些服务要外包,哪些标准要建立,哪些操作要细化,明晰机关购买服务的法定范围,明确指导目录、服务内容、保障标准、质量监管等事项,确保后勤服务统一均等,逐步实现机关运行成本可控、质量提升、监督有力。
(四)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加强_和统筹引领,全面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方式、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智能化数字化,制定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出台技术标准、接口标准和服务标准,从各个方面深化拓展管理的科学化内涵,提高工作方法的针对性、差异化以及效率,加快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建设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与数字化平台,实现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资产管理、机关运行成本及服务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智慧机关事务。推进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机关事务信息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直报直通,互联互通,推动协同保障服务管理,实现资源统筹、政策共研、标准共建、服务共享,促进思维的包容性与开放性,更好地推动智慧后勤建设工作。
四、健全制度,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推动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管理科学化、保障法治化、服务社会化”是机关后勤改革发展的总目标,其中服务社会化是核心,管理科学化是手段,而法治化保障是基础,三者相互促进。要实现服务社会化,就必须建立健全机关后勤法治化建设,促使管理科学化,进而推动服务社会化。目前,机关事务管理法已经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系统总结、提炼、吸收中央和地方机关在机关事务管理中积累的法治经验和实践经验,对改革成果予以固化,逐步形成以法律为基石,以具_度标准为载体,以法治思维促进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化的机关事务法制体系,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二)将政策规定法律化。坚持改革先行,先立后破、边立边改,做好制度规程“立改废”,把现行机关事务工作相关法规制度实施好,将相关行政法规、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体现,扩大规范的适用范围,统筹解决机关运行中规范整体性不强、位阶偏低、内容分散、效力不足等问题,提升机关运行立法的系统性和有效性。做好机关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贯彻实施,坚持在既有制度范围内及框架下深化改革,充分利用已有的制度空间,推进机构、职能、责任、权限及程序法定化,确保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标准合法、行为合法,以试点为突破口,将试点经验加以提炼总结上升为政策,最后上升为法律。
(三)完善机关后勤保障配套制度。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围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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