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体现的领导,就要推动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好领导作用。下面,我讲几点体会,以供大家参考。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的重大意义
(一)组织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具有法定地位。国有企业是的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从宪法、公司法到中国章程、的重要会议决定及规章要求以及政策指引和重要指示精神,对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都有相关表述和要求。20xx年9月,《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的领导加强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国有企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将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201x年,在全国国有企业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两个一以贯之”,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x年12月,印发《中国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明确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_,切实把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新公司法规定“国家出资公司中中国的组织,按照中国章程的规定发挥领导作用 ……略……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对新时代国有企业的领导制度进行重塑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把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到崭新阶段。
(二)新时代对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具体要求。20xx年9月,出台了国企改革“1+N”政策体系,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正式启动。201x年,国资委先后推动企业集团和国有企业完成“进章程”,实现(组)、董事长“一肩挑”,落实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公司决策重大事项的前置程序。201x年4月,印发《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_方案的通知》提出“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要自觉维护组织权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发挥作用,既要保证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要保证组织的意图在重大决策中得到体现”。202x年6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强调要结合不同层级、不同类型企业实际制定(组)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理清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202x年12月,《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规定要设置“公司组织”专门条款,国有企业章程总则中须明确组织在国企治理结构和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202x年5月,印发《关于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的领导的意见》,从_上作出制度性规范。202x年,的报告指出“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三)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实践困境。近年来,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在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还面临一些深层次难点,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加以解决。从国有企业组织开展巡视的反馈情况来看,既有的领导、的建设方面的问题,也有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的问题,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前置研究形式化、扩大化、片面化,前置研究缺位、越位等问题。,参与公司治理的设计,不是企业“效率化经营”的障碍,更不是无谓地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的核心内涵可归纳为九个字:“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方向”是从治理目标上定性,“管大局”是从治理重点上把握,“保落实”是从治理方式上保障,三方面融入公司治理,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充分发挥的领导作用。
三、聚力攻坚,切实强化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领导作用的发挥
(一)准确理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核心要义。把方向,就是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好把关定向的领导作用。要始终坚持站位,把好“关、政策关、程序关”,把牢方向、把稳改革方向、把准发展方向、把好用人方向。向看齐,向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提倡的坚决响应、决定的坚决执行、禁止的坚决不做。管大局,就是国有企业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管重大决策,管重大风险,管重大责任,管重大协调,始终站在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上想问题、谋发展,注重长远利益的战略性、导向性、前瞻性,注重整体利益的全局性、合法性、风险性,注重主要矛盾的阶段性、关键性、突出性,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确保国有企业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全面履行到位。保落实,就是国有企业要确保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在思想、组织、监督上保落实,坚持管干部、管人才,通过抓关键少数、抓重点突破、抓队伍建设、抓内监督,按照“四个同步”“四个对接”的要求确保发挥组织作用。
(二)完善清单机制,明晰前置研究内容。在政策要求方面,课题组系统详细梳理了前置研究内容的范围,主要包括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涉及企业职工权益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制订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要做到该议的不缺位、不该议的不越位。在行使权利方面,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要行使好三项权利。一是决定权,依照议事规则行使决定权。研究决定,董事会经理层应履行法定程序。包括对涉及贯彻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的建设工作,以及管干部和管人才,对重要机构设置、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二是建议权,主要涉及企业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如制定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中的重大事项,业务工作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大资产处置、预算安排,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事项、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研究讨论后提出建议,有关治理主体按规定程序依法决策。三是监督权,这类权力主要体现在决策执行、合法合规及维护企业正常运行方面,对涉及企业科学决策、依法治企、洁从业、维护公众、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监督。在决策重点方面,要算好“账”,坚持把好“四关”,即从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角度把好“关”、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把好“方向关”、从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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