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以来,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相关会议部署要求,强化政治意识、系统思维,推动思想观念转变革新,持续推动改革发展提速提质,聚焦“两大主体”,突出结果导向,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突出党建引领,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高度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创新载体形式、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真正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队伍建设,筑牢思想信念之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每周固定时间作为“理论学习日”,通过专家授课解读、微信矩阵引领、集中交流研讨、参观培训考察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今年上半年,共开展理论学习共X次,参与学习人数达X人次。二是创新载体形式,激发党建工作活力。积极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提升工作 ……略…… 则,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多渠道化解争议纠纷。始终绷紧质量这根弦,真正把案件办成经得起考验的“铁案”。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坚持把司法所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来谋划和推进,着力在抓基层、固基础上下功夫,全面改造、提升司法所基础设施。
(三)着力水平提升,助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注重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完善制度,筑牢营商环境法治防线。强化重点审查,对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等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审查,切实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平等法治保障。共审查涉企法律协议X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X条,所提意见建议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为防范风险、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托举法治,打造严肃公正法治环境。制定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加强涉企执法结果信息公示,公开率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交叉评查,以评促学、以评促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设立行政复议接待窗口,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多措并举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累计在普法专栏发布行政复议实务问答X期。三是便企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积极整合现有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专业资源,在政策法规宣传、纠纷咨询接待、劳动争议化解等方面不断发力,为市场主体提供全周期、多领域、一站式法律服务,202x年以来受理办结公证案件X件,接待咨询X余件;化解矛盾纠纷X件,其中涉企矛盾纠纷X件。聚焦职工和企业经营者的法治需求,以职工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和诉求为出发点,就常见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损害赔偿等法律法规实施精准普法。
(四)实现突破,全力推进维护稳定取得新成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在全市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体系。一是注重队伍建设,让服务更专业。全面提高调解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明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行政争议调解组织作为复调对接平台,开设网上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极大方便人民群众;在自然资源权属、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等行政机关对行政复议申请人和第三人之间作出行政确认、行政处理决定、行政裁决的领域可以探索适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调解作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让工作更到位。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社会志愿者等人员力量,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要领导多次就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安排,分管领导组织业务科室到基层就相关进行调研,各县市区司法局均制定了相应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本地区方案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三是深入排查化解,让群众更满意。按照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借助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网格员、调解信息员、治保主任等力量,全方位、多领域开展纠纷隐患摸排,对于发现的纠纷苗头,主动及时予以化解,坚持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实行矛盾纠纷分类分级管理,简易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第一时间予以化解;疑难复杂、重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街道),组建专班化解,确保纠纷不激化、不上交。
二、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专业力量不足,法治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人员力量、专业欠缺;二是部门配合不够,与公检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在衔接配合中信息共享、责任共担、应急处置等方面仍需加强;三是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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