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乡协同配合(“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提纲
一、牵头部门:市场监管局
● 宣传教育与培训
○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 监督检查与风险评估
○ 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 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 信用档案与信息公开
○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档案。
○ 对有不良记录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 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查处违法行为
○ 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 涉及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 协同配合
○ 协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
○ 加强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二、乡镇(街道)责任
● 法律法规宣传
○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 支持协助
○ 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及时报告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
● 基层治理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 加强对小微经营主体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三、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
○ 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 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应严格遵照上述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履行职责。
四、牵头板块:市场监管局
● 综合协调
○ 负责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 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 信息报送
○ 汇总整理各类信息,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工作进展。
○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 督导检查
○ 定期组织专项督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严肃问责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任务落实。
五、总结
○ 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岑溪乡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 未来将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创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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