隘口镇协同配合(“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提纲
一、引言
○ 目的: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协作与乡镇(街道)的属地管理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高效推进。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 目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
○ 宣传与培训
○ 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 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 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 监督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监督检查。
○ 科学合理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领域、方式和频次。
○ 实施精准的风险分级管理。
○ 信用体系建设
○ 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 公开信用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制。
○ 应急处置与执法
○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查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
○ 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乡镇(街道)主要职责
○ 宣传引导
○ 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 特别关注农村地区的宣传形式。
○ 支持协助
○ 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
○ 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 隐患排查
○ 定期巡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 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
○ 矛盾调解
○ 及时介入食品安全纠纷,公平公正提出解决方案。
○ 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事态扩大。
四、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
○ 主要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食品安全实施条例》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xx〕20号)
○ 作用:为构建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五、牵头板块
○ 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 具体职责:
○ 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 推动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作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 加强与乡镇(街道)的沟通联系,指导其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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