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x年度乡镇和县机关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要求,本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按要求从4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现就有关情况对照检查如下:
一、上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
在上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本人对查摆出7个方面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学习成效有待提升问题。坚持带头抓学习,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学懂弄通、传达贯彻,参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专题研讨17次,带头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讲党课3次。针对党性锤炼有所放松问题。坚持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积极参加政治轮训,带着思考学、带着问题学,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锤炼。针对夯实基层堡垒还不够有力问题。谋划打造“党建赋能·法治护航”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持续下功夫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干部开展循迹溯源现场学习活动3次。针对服务群众成效有待提升问题。严格落实“书记领办实事”活动 ……略…… 不够。落实廉政谈话不够彻底全面,自己对班子成员的谈话不够经常,以教育提点、问题提醒为主,对工作时间以外的“生活圈”“朋友圈”关注的还不够多,对发现的一些小问题未能及时严肃指出。三是关心群众投入的精力不足。虽然作为党组书记,有较高的政治视野和责任感,但平时过于依赖在办公室进行部署工作,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走访接触群众次数不多。在带领班子凝聚更多的智慧力量,推动解决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方面还要持续发力。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
一是善于担当的本领还有待强化。有时自己习惯当“二传手”,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干工作只管部署和验收,亲自研究政策、监督指导做的还不够,总结经验不够到位,导致基层落实工作有时还缺乏准确的方向和具体的抓手。二是斗争精神还需提升。有时候干工作缺乏的一抓到底韧劲和狠劲,对费时费力、关系长远的工作缺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劲头。比如自己对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做斗争的态度还不够坚决。三是攻坚克难的魄力不足。对于全县法治建设工作中的关键难题分析研判和全方位思考不足,在行政败诉率居高不下、专职律师人数增长乏力、亮点工作不多等困难面前缺少决断力,解决问题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敢于挑战、敢于硬碰硬的勇气和魄力不足。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一是责任传导还不够有力。对新形势下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压实工作职责、加强责任传导方面发力还不够。自己虽然能较好地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规定基层党组织活动,但是有时候因为忙于日常事务,主动督导检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还不够经常,责任传导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风险防控措施还有待进一步细化。推动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还不够有力,平时梳理查找的廉政风险点主要以科室重点岗位为主,没有从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多维度查找,廉政风险防范的网络还需要继续织牢织密。三是意识形态理论深入钻研较少。常常因为工作忙、事情多,没有抽出足够的时间来系统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掌握不够深入,虽然通过“三会一课”等媒介认真学习了,但思想上没有完全领悟。
三、反面典型案例剖析
(一)案例基本情况。20xx年至202x年期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XX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别巨大。
202x年3月31日,傅XX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x年9月22日,傅XX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原因剖析。傅XX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傅XX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三)心得体会。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做到知重负重、担责尽责,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深入 ……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