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们按照纪学教育要求,围绕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4至6章内容进行了学。结合本次学的心得收获,围绕“纪律”简要谈几点认识和体会。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以学促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纪律是管治的戒尺,也是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纪学教育,“学”是第一位的,学纪才能知纪,知纪才能畏纪,畏纪才能守纪。这 ……略…… 干部纪处分通报来看,其问题根源首先是严重违反的纪律,意识淡薄,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条例》关于“规范言行”有新增内容,比如: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七十条增写“对个人搞迷信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员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本色。
二、率先垂范,引导广大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作为组工干部,乡里的组织委员,本人应当坚持以学好、贯彻好新修订的《条例》作为重点,并组织引导全乡员深入开展纪学教育,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是在认真学纪上做表率。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学深悟透、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对加强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纪、违反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真正使学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性修养的过程。二是在准确知纪上做表率。知道能干什么、允许干什么、应当怎么干,搞清楚章是最根本的内法规,是管治的总规矩;搞清楚的纪律是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搞清楚《条例》明确的员、干部“不能为”的负面清单,准确把握各方面纪律的边界线,在管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过程中,不断强化员意识、守纪观念。三是在自觉明纪上做表率。做纪律上的明白人,时刻明晰公与私的“警戒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分界线”,深刻认识到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不断树牢纪观念,坚决守住红线、守牢底线、不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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