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生态安全、乡村振兴和亿万农民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部署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深化林改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我们要牢记嘱托,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更高起点上纵深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一、充分肯定成绩,准确把握形势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 ……略…… 地所有权不变,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林地发包、调整、监督等各项权能。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放活经营权,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再流转或者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二)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支持小农户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开展生产,推广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委托经营模式。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完善小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和现代林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出发,依法依规科学划定公益林和天然林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合理优化公益林中集体林的比例,适当考虑将森林生态区位不重要或者生态状况不脆弱的集体林地依法调出公益林范围,经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同意,并予以公布。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要探索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管理制度,支持和引导规模经营主体单独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将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审批林木采伐、安排林业项目等行政管理事项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对林业经营者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政策,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明确人工公益林更新条件,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将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分配、林木采伐许可申请和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纳入政府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强化对森林经营方案和告知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管,地方政府要用好用足林木采伐限额,将依法采伐的木材纳入地方政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满足森林经营中合理的林木采伐需求。
(五)积极支持产业发展。加强木本粮油、木材、竹材、森林药材等重要初级林产品供给能力建设,鼓励林业大省、大市、大县培育林业支柱产业。实施兴林富民行动,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地区振兴、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等政策要形成合力,支持集体林业大县发展林业产业,实施一批以工代赈项目,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
(六)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形成林业碳汇核算基准线和方法学。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为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并参与市场交易,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实施林业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鼓励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坚强保障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各级林业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层层传导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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