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国共产党章程》即是本文所说的“党章”。党章到底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_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总规范,是党的根本大法,用两个“总”和一个“根本”来概括党章的重要地位。具体来看:第一,党章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这主要体现在现行党章总纲部分的第一段中。第二,党章体现党的理论和重大方针政策,从党章总纲部分的第二段开始,以及其后的内容规定了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第三,党章体现党的重大主张。在明确规定了党的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之后,党章还规定了党的重大主张。例如,关于统一战线、关于国际关系的重要主张以及涉及_理政各个方面的重要主张。以上三个“体现”都是党章总纲中的重要规定,在党章条文中还明确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_机制。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强调党章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还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新时代新征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党章作为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
党章的制定、修改与完善贯穿于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的始终,党章发展史是中共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党章发展史无疑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同时,党章在内容上不仅涉及中共党史,而且涉及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中华民族史。因此,党章也是开展“五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教材。202x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全体党员要坚持不懈把党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202x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开展党史 ……略…… 命;第三部分,无产阶级政党需要一个科学的指导思想,即共产主义;第四部分,只有主义还不行,主义要落地,就得有一个明确的纲领和具体的策略。可见,这四部分构成了“阶级—政党—主义—策略”的完整链条,为无产阶级革命指明了正确道路。特别是在《共产党宣言》的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这种宣传式的话语极大地鼓舞了无产阶级的斗志,让广大无产阶级看到这样的纲领,就有加入共产党的意愿和冲动,这就是纲领所彰显的积极作用。所以,党章首先是一面旗帜,一个政党成立之后,它要有一个党章为党员指明奋斗的方向。尽管在中共一大召开的时候,没来得及制定党章,但是也通过了一个具有党章性质的纲领性文件,这个文件便是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国共产党早在成立之日,就鲜明地把共产主义这面旗帜竖了起来,指引着中国无产阶级的奋斗方向。但在教育引导党员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同时,也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通过对共同理想的始终坚守和不懈追求,推动党和人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二、党章是一部法规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总章程,是总规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先后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xx—201x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x—202x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x—2027年)》,用了三个五年规划健全和完善了党内法规体系。202x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体系》,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由此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保障。20xx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该条例把整个党内法规体系论述得比较清楚。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它是一个具有不同层级效力的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有序开展,逐渐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级的是党章;就像我国法律体系中的最高层级是宪法一样,党章是党内法规体系的最高层级,具有根本大法的性质,其他党内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要以党章作为根本依据。换言之,“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
党内法规的第二个层级是“准则”。目前,我们党制定并且仍在生效的准则共有三个:一个就是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第二个准则是201x年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这两个准则都叫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现在同时生效。但这两个准则制定的背景不一样,一个是总结“文化大ge min”的经验教训,针对当时党的建设存在的问题制定的;另一个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之前一段时间党的领导淡化、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制定了这个准则。20xx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1997年3月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同时废止。20xx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内容上很短,200多个字,今共8条,但它却是我们党执政以后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相关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新时代以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党内法规的第三个层级是“条例”。“条例”是党内基本法规,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我们党内的基本领域、基本方面几乎都有相关的条例,条例的制定和修改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例如,具有总体指导性的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针对党校系统的有《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针对党的干部的有《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202x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巡视工作_机制、责任体系等。202x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_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了全面规范。
党内法规的第四个层级包括“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目前,党内法规体系中现行的“规则”主要有三个。具体包括:201x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修订后的规则于201x年1月1日起施行;202x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202x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除了“规则”外,在党内法规体系中还有一系列“规定”。例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此外,还有“办法”和“细则”等党内法规。例如,《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以上党内法规都是将党章内容进一步落实落细落小的重要制度载体。
在党内法规体系中,除了以上四个层级,还有“规范性文件”“解释答复”,等等。在整个党内法规体系中,党章位于党内法规体系的最高层级,是党的根本大法。作为党内法规最高层级的党章,具有三个突出特征。第一,从内容上看,党章规定的是党内生活最重要的问题。党章集中表达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优良作风和政治主张等,集中体现了党的整体利益和共同理想,它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提供了根本准则。党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从根本上讲就是要统一到党章上来。第二,从效力上讲,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位于最高层级。党章对全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从党中央一直到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或党小组,都具有最强的约束力。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具有最高效力,是统领其他法规的最高行为规范。第三,从制定、修改的程序上看,只有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才有权制定、修改党章。中国共产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充分反映和广泛代表全体党员利益的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章的制定、修改须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并在全党范围内施行。党章发挥管党治党根本大法的作用关键在于执行,作为监督党章执行的机构,“各级纪委要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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