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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街道管理_机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2025-02-26 21:09:51 妙笔智库

   为积极稳妥推进街道管理_机制改革工作,全面掌握街道办事处现有机构编制和管理_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市委编办采取调查统计、个别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5个县(市、区)35个街道的机构编制、职责履行、管理_运行等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对其中10个街道进行了解剖麻雀式的深入了解,基本澄清了底数、摸透了实情、了解了需求,并研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编制情况。

  1.人员编制。我市5个县(市、区)共辖街道35个,共核定编制2275名,其中行政编制532名、事业编制1743名;实有在编工作人员2445名,其中行政在编人员480名、事业在编人员1965名。另有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204名。

  2.机构设置。各街道机构限额均为10个,其中行政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5个。内设行政机构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信访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是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文化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各县(市、区)根据各自街道的特色产业、地域优势、资源禀赋等,分别在相关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加挂了突出地方特色的牌子。202x年3月,我市在全省 ……略…… 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交通引导、治安_和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受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增加、人口老龄化加剧、就业压力增大等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新任务的影响,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基础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压力急剧增加,其在职责配置、机构编制、基层执法、资源保障等方面也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

  (一)职责权限方面。一是职能超载任务多,职责边界不清。个别县(市、区)直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将本应由自己统筹或推进的工作,简单地摊派给街道办事处。职能部门成了“甩手掌柜”和“裁判员”,街道办事处反而成了“战斗主力”和“运动员”。调研发现,街道办事处与县(市、区)个别职能部门在某些高频事项中职责边界不明,主次责任不清,造成街道职责任务超载。二是权小责重压力大,属地管理过于泛化。个别政府职能部门以治理重心下移以及属地管理为由,动辄把“球”踢给基层,将许多原本不属于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务统一“打包”给街道办事处来处理。街道办事处在处理这些事务过程中,因无相应权限,加之缺乏专业能力和力量,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三是统筹作用难发挥,条块协调难度大。基层条块关系存在“倒挂”现象,街道办事处被赋予的“对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权、综合事项统筹协调和考核督办权”等职责权限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在处理需要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时,部分街道办事处无法及时、有效召集或调动所需部门(或部门派出机构)到场。有时即便能将多个职能部门的人员召集到一起,也因没有有效的约束办法或激励措施,往往协作配合不够、工作成效不好。

  (二)机构编制方面。一是编制总量偏少。我市35个街道共核定编制2275名,平均每个街道仅核定编制65名。在现行管理_下,街道无论是在日常工作、人员管理还是在各种考核等方面,现有编制配备都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同时,编制的统筹调配和动态调整不够优化。例如:XX街道辖区人口0.9万,XX街道辖区人口4.7万,但前者核定的编制数(66名)比后者(56名)还要多出10名。二是机构设置不优。部分行政内设机构与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有交叉。例如:内设机构公共管理办公室涵盖了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等方面工作,下属事业单位社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同样负责涉及民政、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实践中,好干的、无须担责的工作都愿意干,但涉及推进难的任务时,就会有推诿扯皮的现象出现。三是管理方式不活。街道办事处平均核定行政编制15.2名,除满足领导班子配备(11名)外,行政内设机构工作人员都难以使用行政编制。为满足街道工作需要,部分事业编制人员长期在行政内设机构的领导岗位工作,但目前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政策规定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不能混岗使用,因此其所在行政岗位的职务无法任命,职务职级“天花板”过早出现,干部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给街道办事处的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三)基层执法方面。一是部分执法权尚未有效行使。经座谈了解,省政府批复同意在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72项行政处罚权,其中个别权限并未有效发挥作用。执法时,各街道办事处仍习惯采用劝导或下发整改通知单等柔性方式进行,在遇到部分确需执法的案件时还不能熟练行使已经被赋予的执法权限。二是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行政执法工作专业性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要求较高。目前,各个街道的综合执法队伍大都是依托街道原有人员组建,尽管市县两级编制、司法部门均组织力量开展了培训,但部分工作人员仍不能依规、依法、依程序熟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法律知识不足的问题还普遍存在,执法水平亟待提升。三是与县(市、区)直部门配合不够。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委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其中市本级与区只设一个执法层级,市本级五大领域执法支队按照片区设置了专门的执法大队,涵盖了市、区所有街道,县(市、区)也按辖区设置了执法中队。五大领域的执法队伍作为执法主体,应承担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执法工作。但座谈中部分街道反映,一些执法队伍履职不主动,与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沟通不够,对执法区域内的一些违法事件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

  (四)资源保障方面。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大多数街道办事处在职工作人员中,除领导班子(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可以交流任职外,其余绝大多数工作人员常年不流动,结构不合理、平均年龄偏大。受地理区位影响,街道办事处大都位处城区,交通和生活便利,成为县(市、区)干部任职交流的首选,因此常年处于超编状态,无法进行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一些办事处多年没有补充过新鲜血液,人员出现“断档”现象。例如:XX街道,核定编制70名,实有人员117名,超编47名,干部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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