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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全省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2025-09-08 09:29:24 妙笔智库

  同志们:

在2025年全省深化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省深化涉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贯彻_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阶段任务,以动真碰硬的决心和务求实效的举措,将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为加快建成我省高质量发展重要战略支点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刚才,政法委的X同志宣读了有关文件,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表态发言,态度坚决,措施具体,体现了强烈的担当和行动自觉。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与不足,深刻认识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涉企工作,一头连着公信力,一头连着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是营商环境最直接、最具体、最深刻的体现。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闻令而动、积极作为,围绕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了一些企业反映强烈的实际困难,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可以说,全省涉企环境在整体上是向好发展的。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成绩值得肯定,问题不容忽视。 ……略…… ,也是工作的导向。面对当前涉企领域的种种乱象,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必须深入剖析背后的根源症结,才能对症下药、靶向治疗。

  第一,根源在于思想认识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干部,对新发展理念的理解还不深不透,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处理与市场的关系上,仍然惯于当“管理者”而不是当“服务者”,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引导、重权力轻责任的观念根深蒂固。没有真正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没有真正把优化营商环境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这种思想上的“温差”,必然导致行动上的“落差”。

  第二,根源在于利益驱动歪曲行为。“趋利性”是涉企领域最突出的顽疾之一。一些地方财政保障不到位,默许甚至鼓励单位通过罚没收入弥补经费不足,导致“以罚养人、以罚养单位”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单位内部考核机制不科学,将罚款数额、办案数量作为考核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客观上激励了人员多办案、多罚款,甚至“创造”案源,把变成了“生意”。

  第三,根源在于制度机制不够健全。制度的笼子扎得不紧,权力的缰绳就会失控。一些重点领域的行政标准和裁量基准尚不统一,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存在差异,给选择性留下了空间。程序不够规范、不够透明,事前告知、事中记录、事后公示等制度执行不到位,暗箱操作、程序违法等问题难以有效监督。问责机制偏软偏宽,对于违规行为,往往以批评教育、通报了事,板子打得不够重,难以形成有力震慑。

  第四,根源在于监督制约未能完全到位。内部监督往往存在“体内循环”“自己人监督自己人”的弊端,碍于情面,不愿、不敢较真碰硬。外部监督渠道还不够畅通,企业投诉举报的成本高、流程长、反馈慢,有的甚至担心遭到报复而不敢监督。监督、政协民主监督、y论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尚未形成“无死角、全覆盖”的立体化监督网络。

  第五,根源在于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对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业务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不透,对新兴领域缺乏认知,导致简单化、一刀切。同时,少数人员法治信仰缺失,纪律涣散,也是导致乱象的重要原因。

  以上五个方面的根源,相互交织、互为因果,是我们开展专项整治必须聚焦的靶心。只有从根子上找原因,从思想上、利益上、制度上、监督上、队伍上系统施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聚焦关键环节,以决战姿态推动专项整治纵深发展

  深化专项整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壮士断腕”的决心,聚焦关键环节,采取超常措施,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

  一是在问题查纠上必须动真碰硬。整治的成效,首先要体现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要持续畅通线索举报渠道,整合监委、政法、、媒体和各类服务平台,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问题线索受理网络,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账销号。要紧盯“四乱”问题不放,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特别是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企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要由省级层面提级办理或直接督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坚决纠治违规异地、逐利等行为,对滥用强制措施、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不仅要依法依规处理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在规范上必须立规建制。查纠问题是治标,规范才是治本。要加快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标准体系,特别是针对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尽快出台和细化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消除模糊地带,压缩_裁量空间。要全面推行“柔性”和“说理式”,大力推广非现场、非接触式,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实现“无事不扰、有需必应”。要全面落实行政“三项制度”,即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行政信息公示制度,确保所有行为都在阳光下运行,都有据可查,都经得起检验。要探索建立涉企行政风险评估和备案审查制度,对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进行前置评估和审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三是在监督制约上必须务求实效。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强化内部监督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对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启动“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在各级服务中心、行业协会商会设立“营商环境监督哨”,聘请一批企业家、律师、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赋予他们对涉企活动进行监督、评议和建议的权利。要创新监督载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全省统一的行政监督平台,实现对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分析和智能评估,让数据多跑路,让监督无盲区。

  四是在长效常治上必须标本兼治。专项整治不可只是一阵风,必须致力于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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