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20xx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以来,人民政协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各地政协贯彻落实“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要求,积极拓展政协协商向基层延 ……略…… 协商的阵地、委员履职的载体、助推解决民生实事的平台,集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等多重功能于一体。此平台具有一线优势,能切实了解基层需求;具有开放优势,能够吸引多方力量参与;具有专业优势,能够为基层协商提供智力支持;具有规范优势,能够常态有序助力基层协商;具有文化优势,能够推动凝聚共识工作向基层下沉。在延伸政协工作“手臂”、拓展委员履职“触角”中,有效促进了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互为补充、相互赋能。
二、把准问题精准发力。实践中,“有事好商量”还存在显著的碎片化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对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衔接的必要性、可行性心存疑虑,介入程度把握不准,职责定位模糊不清,活动形式比较单一。二是衔接融合难。由于政协协商、基层协商平台多样化、分属不同层级等原因,普遍存在协调难问题,缺乏统一的融合“共治”长效机制。三是乡镇街道支撑弱。由于政协自身组织的局限性,难以与基层协商形成有效的互补融合,目前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召集人在“有事好商量”协商活动中大多仅发挥了联络功能。四是制度机制待完善。如缺乏议题选择、走访群众、固定常态联动、结果反馈等制度,开展活动的随意性较大。
三、瞄准关键点赋能增效。一是构建有效的组织领导体系。以XX市为例,比如,推动“有事好商量”列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重点课题,县区党委将“有事好商量”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党委书记挂帅、政协主席担纲的建设领导小组,使“有事好商量”进入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形成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厘清身份和角色定位。一方面,扮演好“参与者”,以“中立者”“第三方”的立场,参加乡镇街道或其他主体组织的协商活动,提出客观的意见建议、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另一方面,扮演好“主导者”,主动牵头开展议题征集、问题调研、协商组织等工作,切实助推问题解决。三是强化乡镇街道支撑。创新和完善县级以下政协工作平台和力量配备。比如,市政协在全市189个乡镇(街道)推动落实乡镇专职党 ……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 下一篇:干部考察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