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心有所戒,行有所止。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必须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法治意识,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秉持进取之心、敬畏之心、律己之心,筑牢作风之堤,绷紧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讲规矩中干好事、在守纪律中干成事。
一、以“好学”为切入点,在思想淬炼中固本培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是文明传承之途、人生成长之梯、政党巩固之基、国家兴盛之要。”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在学习中获取知识、提高能力,还要把其作为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精神境界、培养高尚情操的一个重要途径。业精于勤荒于嬉。我们党历来高度 ……略…… 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把党纪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具体工作、生活中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学以立德、学以修身。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目标,坚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思想自觉。
二、以守纪为支撑点,在纪律建设中守法如山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敬畏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一种优秀品德、严正态度和为官智慧。所谓“敬畏之心”,即党员干部应对人民群众所赋予之权力怀有敬畏之情,既要以严谨稳重、毫不懈怠之态行使权力造福人民,又需以真诚老实、谦逊诚恳之心接受各方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倘若精神上无敬畏,行为底线就会失守,还有可能因此堕入自大、自满、自我膨胀的情绪之中。
唯有敬畏党纪、敬畏法纪,才能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运用好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敬畏之心。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明纪,警惕“看片人”成为“片中人”,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把稳信念之舵,坚决不踩红线,不越底线。《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党员干部要以警示教育中的反面教材为鉴,竖起不要重蹈覆辙的警示牌,切莫成为警示片中的“大头像”。要把所学党纪知识转化为科学精准规范个人行为准则的利器,主动对表党纪党规,从中找到指导工作的关键点。要深学细悟“四风”潜滋暗长、隐形变异的问题等内容,以此警醒自己,清楚什么人不能交,什么饭不能吃,什么客不能请。通过学习党的纪律、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等,做到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中感悟纪律之硬度,做到以案为诫知敬畏,从心底竖起红线、绷紧底线。切实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将纪律规矩作为不可碰触的带电高压线,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政治自觉。
三、以思过为突破点,在自我审视中正本清源
“人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过而不改,必遭祸殃。”不懂得自我反省的人,无法看到自身的毛病,倘若错而不改,那便是真的错了。党员干部要以律心为本,涵养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己的勇气,培育“闻过则喜、闻善则拜”的思想觉悟,敢于找错、勇于认错、善于改错。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切实将党纪党规作为行动的准绳和自律的利剑,勤于清除思想上的尘埃,深入思考贪欲所带来的危害。时常把自己放在时间的“放大镜”、实践的“扫描仪”和群众的“探照灯”下,看一看、扫一扫、照一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校正轨迹,升华境界。要向水学习,上善若水,不断净化自己;向镜子学习,凸显真实,顺势而为不抱怨,凸显真实不遮丑。要敢于同自己做斗争,善于同自己做斗争,把严规矩给自己树立起来,时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决不能无法无天、无所顾忌。一人时“常自省”,做到“吾日三省吾身”,能够把自己“摆进去”,增强自制力,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时刻以惨痛代价警示自己、反省自己,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在慎言、慎行、慎众中穿好“金钟罩”“铁布衫”,始终与党同频共振,实现自律与思过的统一。以力行为落脚点,在自我锤炼中知行合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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