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笔智库 首页

市某局管理制度汇编(党建篇)

2025-02-26 20:03:08 妙笔智库

   目 录

  1、X市某某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2、X市某某局局长例会制度

  3、X市某某局领导班子调查研究制度

  4、X市某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5、X市某某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6、X市某某局党务政务公开考核办法

  7、X市某某局工作制度

  8、X市某某局学习制度

  9、X市某某局述职述学述廉制度

  10、X市某某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X市某某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十六字方针,加强集体领导,严格履行职责,提高议事质量和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局实际,修订本规则。

  一、会议组织

  (一)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但

  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二)一般情况下,召开党组会议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并告知时间、地点和议题。党组成员因公、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出席的应事先向书记请假,同意后方可缺席会议。临时召集的会议,因公、因病或其他原因未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均视为请假;

  党组会议一般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召开党组会议,党组书记又不能召集主持的,由党组书记指定人员主持,但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及时将会议情况向党组书记报告;

  (四)党组会讨论研究的议题,涉及有关科室、单位的,必要时有关人员可列席,列席人员对讨论的问题可以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

  (五)党组会议题涉及成员本人或直系家属、亲友的,该成员应予回避。

  二、议事内容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措施;贯彻上级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其他重要精神措施,研究决定实施意见;

  研究确定涉及全市某某事业发展并拟提交市委、政府决策的意见或建议;讨论审议年度某某工作报告,包括工作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听取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等情况汇报,讨论研究下级重要请示、报告;

  研究讨论并决定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包括班子制度建设问题、人员分工问题和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研究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问题,根据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根据干部任用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事宜,包括干部选拔、人事任免、考核奖惩等;

  研究决定重大投资、某某计划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处置等问题;

  研究确定全局工作制度,包括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等重要制度;

  其他须由党组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议题准备

  凡提交党组会讨论的议题,须事先经党组书记审定;

  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需要提交党组会讨论的议题,须事先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经党组书记同意方可提交党组讨论决定;

  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组会讨论前进行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 ……略…… 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意见,尽可能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严禁接受特产礼品和基层宴请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以实际行动树立某某部门的良好形象。

  X市某某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县处级干部组成,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可列席参加;局党组书记为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确定每次学习时间,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负责日常党务工作的纪检组主任为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按时组织学习,做好考勤和记录等服务工作。

  二、中心组学习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一天,全年学习不少于12天,主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并辅之以专题讲座、报告会、影视教育、参观考察等其它学习方式。

  三、每次学习由中心组成员本人在签到簿上签名,因故不能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讨论者,应向中心组组长请假,经批准后告知中心组学习秘书,并在事后补学相关内容。

  四、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并记好学习笔记,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成员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

  五、中心组每次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将学习内容和研讨情况向全局通报,引导和带动全局理论学习的深入开展。

  六、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核于年底与全局科以上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工作一并进行,考核内容和方法按市委主管部门考核意见执行。

  七、中心组应对其成员的学习考勤、发言稿或发言提纲、学习体会、理论学习考核结果等资料进行分类收集存档。

  X市某某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明确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为我市某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第三条 目标要求。局党组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机关党的建设和执行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遵循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落实责任制情况予以监督。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组,负责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

  第七条 为充分体现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原则要求,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做出承诺,局长与副局长之间、副局长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之间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每年年初签订,一式二份,如果当年内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由继任者履职。

  第三章 责任范围与内容

  第八条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机关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以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措施。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责任范围、责任清单、责任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组会议听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落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的专题汇报,并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督促职能科室和局属各支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深化宣传教育。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选人用人的导向作用,完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改进调研活动、治理文风会风。

  (六)维护群众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强纠风治乱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改进作风、关注民生或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为主题的专项治理活动。

  (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

  (八)推动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和落实党组议事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分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健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九)重视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对督导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半年、年终或专项督导检查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对上级督导检查中反馈的意见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处,抓好整改落实。

  (十)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机关、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支部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年度责任制考核,考核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支部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落实好责任追究。每年年底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第九条 党组书记、局长是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履行领导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带头执行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同时听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年底要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每年至少主讲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至少主持一次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重大节假日前,通过廉政恳谈,集体谈话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醒;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领导支持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

  (三)强化监督检查。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听取年度考核汇报,分析、把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约谈检查考核后进或干部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单位、科室负责人。

  (四)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廉政谈话、廉政点评、约谈等方式,督促班子成员、局属单位支部班子廉洁从政,落实“一岗双责”。每年至少对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两次专题廉政谈话,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五)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案件查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重大案件或复杂疑难案件,要亲自过问,加强督办。对局系统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不放任、不袒护,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隐瞒、不压案。

  (六)带头廉洁从政。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干部人事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照要求公布个人行使权力清单、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年终公开述责述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十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分管职责。坚持分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讲授一次党课,至少听取两次分管科室、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组织和参与对分管科室、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并将分管科室、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

  (二)加强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指导分管科室、单位认真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科室、单位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加强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党员干 ……

预览结束,免费获取全文定制代笔此类文章!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

相关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