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培训班同志:
秘书不但要能写材料,而且要能改材料。修改材料的难度不亚于撰写材料,修改者不但要能看出材料的毛病,准确修改完善,使之符合工作规范,还要让原稿起草者心服口服,这是很需要眼力和水平的。关于修改材料,历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有真知灼见。下面,我结合实践谈谈材料修改问题。
一、判断材料主题是否符合要求
所有材料都应围绕主题起草,从来没有主题不明的材料。鲜明的主题是材料的生命和价值所在,也是真正体现材料作用的核心所在。我们起草材料之前都要首先确定主题,然后才能动手写作,否则材料就有可能因主题不明而乱七八糟、不知所云;该体现的没有体现,该强调的没强调,让听者感觉不到位、不过瘾。材料不论长短,都要紧紧围绕主题把事情说清楚,让别人看明白。
每个材料突出什么观点,讲什么内容,选择哪些素材,说到什么程度,面向哪些对象,分析哪些问题,把握什么口径,表达哪些想法,体现什么意图,实现什么目的,等等,这些都要根据工作需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地组织材料、搭建框架,然后起草文稿。所以,修改材料首先就要看材料是否符合主题,如果符合主题就可着手修改,否则就要打回重新起草,不做无用之功。
二、利用“皮尺尺量法”衡量材料篇幅
所有材料都有一定篇幅限制,从来没有不受篇幅限制的材料。材料篇幅长短主要取决于所反映事项本身的复杂程度、面向对象、文种、应用场合、工作要求等诸多因素。修改材料第二法则就是控制材料篇幅。确定主题没有问题后,材料起草者可自行删减或者增加内容,从篇幅上满足材料要求,而后再动手审阅修改其他内容。此外,还要注意材料体态美,做到整体布局匀称均衡,避免头重脚轻、肌体发育不全等现象。材料的各个层次、层次的各个段落、段落的各个句子、句子的各个用词,都要讲究份量协调、表述连贯、文辞 ……略…… 起草过程中,相关部门为了强化本单位地位或者维护本单位利益,往往会将某些属于本单位职责范畴内的事项或者资金安排等内容塞进文件之中,希望通过上级机关文件进一步强化本单位的权威性,或者为今后本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政策性依据。例如,有些单位在起草文件中有意提出将某项工作的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希望借助文件权威为今后申请经费提供方便。再如:某地出台失信惩戒文件,住房管理部门提出将不按时缴纳物业费行为纳入自然人失信管理范围,显然有失公允。对于这类部门色彩强烈的夹带内容,我们要有较高政策素养,要熟悉法律法规及部门职责,还要有明察秋毫的眼光,善于从繁杂文字中找出部门夹带的“私货”并果断剔除。
五、剔除没有可操作性的内容
来源于实践、回归于实践、应用于实践是所有材料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各种材料都是为了反映工作、传达意见、沟通信息、落实工作,都要着眼于实践客观性,特别是实践可操作性,这样才有实用价值和生命力,脱离实践就犹如空中浮萍,看起来很光鲜,但是落不到地上,得不到贯彻,也就徒劳无功。我们对于那些脱离实际或者实践中得不到落实的内容要大刀阔斧地去除。这类问题比较容易发现,只要放到社会实践中,结合实际多问几个能不能落实就可以了。
例如《X市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惩戒交通失信行为的内容有两条,其中:
印发件内容:
第一条公安、教育、人社、交通、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应按规定将文明交通信用与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等挂钩,主动查询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文明交通信用记录,对交通失信行为人实施相应惩戒。
第二条各级机关、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时,应按有关规定取消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人报考应聘资格。
各级机关及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机构不给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人授予荣誉称号。
部门报审件原文内容:
第一条文明办、公安、教育、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交通运输、银行、保险公司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资格资质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优评先时,对交通信用实行联动管理。
第二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行业服务机构在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中应当对具有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及时进行信用提醒或者诚信约谈,敦促其纠正违法行为、诚信守法;对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实行联动惩戒。
第三条信用管理机构对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交通失信“黑名单”的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形式予以曝光。
第四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行业机构在评优评先时,应当经市、县(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参评对象交通信用信息,对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工勤人员,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对有较重或者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人,按照有关招录(招聘)规定和《X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惩戒条款执行。
第六条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服务、渣土运输企业在招聘、管理驾驶人时,应当主动查询、应用交通信用记录。聘用单位对具有一般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应聘人员,应组织岗前警示教育、并经测试合格后方可准予上岗;对具有较重或严重交通失信记录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经信用管理机构或者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无交通信用失信记录报告或个人综合信用报告评分较高的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交通运输、教育行政、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对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服务、渣土运输车驾驶人具有较重、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应当通报所在单位;对具有较重交通失信记录的,责令予以内部处罚、转岗,不得在交通信用失信记录修复前安排驾驶上述车辆;对具有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责令解除聘用。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业务时,应当主动查询、应用交通信用记录。对3年内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不予受理。
第八条商业银行在审批发放个人贷款时,对申请人具有严重交通信用失信记录的,作为限制贷款重要参考依据。
部门在报审件中共列出了八种交通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内容,希望对交通失信行为惩戒作出尽量细致的规定。通过分析,我们看到其中几项是没有可操作性内容:一是政府文件要求全社会各类单位参与交通失信惩戒,这是做不到的,要求每个企业和社会机构都参与惩戒,这在实际工作中根本做不到,特别是非政府所属的各类企业,而且此事也不应该通过政府行政命令强行推进;二是交通失信行为主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曝光,不能规定由信用管理机构曝光,信用管理机构主要履行的是工作协调职责;三是要求所有单位取消交通失信行为人员的聘用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可操作性;四是银行贷款的主要依据是经济效益及贷款者还款能力,不可能将交通失信行为作为参考因素。保险公司将交通文明行为作为考量保险对象的重要依据,直接动因也是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即使政府文件不作规定也会主动纳入工作范畴。本段从操作性层面考虑仅应保留印发件上的两条内容。
六、注意遵守基本语法规则
不论什么单位的材料,也不论什么文种文体,在写作时都要遵循基本的语法规则,保证材料文通句顺、符合规则。我们在修改材料时要求做到字斟句酌,逐句审核其是否符合语法规则。所谓语法规则,其实就是一种文字编排秩序和通用语言规范、惯例。通用语言规范及惯例是一个民族或者国家对通用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所作的规范性规定。我们需要遵循的基本规范主要有四个:一是学校老师在课堂上传授的语法知识,二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出台的语言文字规范规定,三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四是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的材料处理规则。其中,第四条是部分大型企事业单位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个性化规定,是为了满足单位内部材料运转需要。
语法规则的本质是让大家遵循共同的表达规律,准确沟通信息、传达思想,让阅者看得明白,不产生歧义。语法规则说起来复杂,其实应用到材料中并不复杂,只需要文通句顺、表达主题就可。从语法规则来说,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句子表述完整,说什么就说完整,不要有残缺、半截话,最简单的就是保持主语、谓语和宾语的完整性、连贯性。二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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