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朋友们:
您好!清明节是二十四节气之一,也是我们缅怀逝者、悼念先人、纪念祖先的重要传统节日。为了保证同学们能够度过一个轻松、安全的清明假期,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相关工作,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督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 ……略……
二、自觉遵守,严防火灾。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加强对自己孩子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2.严禁孩子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枯草区、林区;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如发生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希望家长自觉履行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职责,严格要求孩子,务必做到:1.树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意识,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防火、生命教育、防拐骗、用电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孩子人身安全。2.禁止孩子私自外出游玩,如要外出游玩,需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的陪同,特别要注意交通安全,务必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3.春夏季还是其他流行病、传染病高发季,也要做好其他传染病的预防工作。4.天气渐渐转热,要严禁孩子到河边、水库等水域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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