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演员范冰冰低调复出,在韩国参加影片拍摄,这让我想起几年前大家都在关注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件,国家税务机关最终开出了8.8亿元的天价罚单。课前,针对这个事件,我做了调查,大家集中提出了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下面逐一谈一谈我的理解。
一、整个事件的发展历程和前因后果
整个事件错综复杂,但关键环节可以归纳为:4个人物、1部电影、微博、1份合同。这一事件的四个关键人物出场:①前央视著名主持人崔永元,代表节目《实话实说》;②冯小刚,知名导演,不多说;③范冰冰,当红明星,不多说;④刘震云,知名作家,代表作《手机》《1942》。这一事件的一部关键电影:《手机》,20xx年作品,大意就是“人从早起到晚上睡觉,要说三千多句话,有人说真话,有人说假话,但一拿起手机,就会不自觉的说更多的假话”。这一事件的一篇关键微博:范冰冰发了一篇微博,内容就一句话,我正在拍摄《手机2》,我很快乐。潜在的矛盾:20xx年《手机》上映,手机中有一个剧情:影视中严守一是一个主持人,主持节目《有一说一》,现实中崔永元是央视主持人,主持节目《实话实说》,影视中严守一得了抑郁症,现实中崔永元也得了抑郁症,影视中严守一被一个女性接替,现实中崔永元的接替人和晶也是一个女性。影视中严守一保持婚外情,映射崔永元,这给崔永元带来了很大痛苦。一 ……略…… 理,控制不合理片酬,推进依法纳税,促进影视业健康发展。结果出台:10月3日,官方发布调查结果,范冰冰在《大轰炸》剧组拍摄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其中1000万完成纳税申报,其余20xx万以拆分合同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合计730万,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纳税款2.48亿,其中偷税1.34亿。江苏税务局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其采用拆分合同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共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理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除1倍94.6万元;对其担任法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处以0.5倍罚款,分别为0.51亿元和0.65亿元,共计8.8亿元。其经纪人牟谋广指使公司员工隐匿、故意销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阻挠司法机关调查,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同时规定201x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免于行政处罚、不予罚款。10月8日,对无锡市税务局及5名原无锡市地税局工作人员被问责。
二、范冰冰偷税案中的法律问题
1.“大小合同”违法吗?在相关媒体采访中,崔永元毫不讳言自己还有一抽屉这样的“大小阴阳合同”。而据业内人士披露,“大小阴阳合同”在行业里很普遍,对于明星逃税问题,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何谓“大小合同”?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大小合同”这种现象? “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企业和公民征收的,以此来解决国计民生、收入分配等问题。税收我们每一个人,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按时缴税都是每个公民、企业应尽的义务。
2.偷逃税与合理避税界限何在?合理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规避、降低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比如国家产业引导对环保产品的减免税行为,或者引进高科技产业地方所采取的税收优惠行为等,都是合理避税行为。合理避税是合法的。而偷逃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是一种非法行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偷税行为表述过于复杂,执法实践中引起理解分歧。为此,在20xx年刑法修正案(七)中,对偷税做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偷税改为逃税。合理避税和偷逃税最根本的区别就是,合理避税是合法的,而偷逃税是对法律的无视,是主观恶意逃避纳税义务,是违法行为,严重者要受到刑事处罚。
3.明星逃税的方式有哪些?明星逃税由来已久,作为高收入_,其有充分的避税动机。常见的手段有三种:一是现金交易,不报税,这种方式本质上是偷税,但由于现金交易没有记录,税务机关也难以找到证据,因此,实务中难以认定其为偷税。二是“阴阳合同”或者“大小合同”,如果事先做好安排,税务机关看到的是小合同,转账记录也是小数额,其余数额均通过其他方式或者其他人的银行账户转账,税务机关认定偷税也很难。三是通过设立公司,将个人收入转入公司,由公司承担个人与家庭的各种开支。严格来讲,上述方式都是偷税,都是违法行为,但由于实务中很难认定,往往作为避税予以处理,仅要求补缴税款和滞纳金。
4.数额如此巨大为何不追究范冰冰刑事责任?范冰冰利用“大小阴阳合同”的行为,其实是我国法律中认定的一种“逃税”行为。逃税行为,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照税法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刑事立案标准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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