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202x年,法院系统一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600多万件,诉前调解未进入立案程序的纠纷890多万件,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在诉前得到化解。实践表明,面对大量矛盾纠纷,必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源治理,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实质化解,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一、发挥制度优势,推动形成诉源治理新格局
今年是_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60年来,“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基层社会治理之所以取得历史性成就,根本 ……略…… 中心,为民纾困解难、为社会定分止争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之一。60年来,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和源泉。诉源治理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参与者、最大受益者、最终评判者。
一要探索“群众参与、汇集民力”新路径。“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在于人民群众的事情由人民群众自己决定,坚持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因此,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集中民智、汇集民力,多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开展诉源治理,必须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到诉源治理全过程,健全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机制,创新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方式,找准利益“最大公约数”、找出矛盾化解“最优解”,齐力绘好诉源治理“同心圆”。
二要创新“群众受益、赢得民心”新方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为民服务各领域全过程。诉源治理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必须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治理成果惠及人民、由人民共享。近年来,影响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有的地方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行政争议案件较多,这应成为诉源治理重点关注的“优先选项”。要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加大政府和法院的联动,搭建沟通平台,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全力破解影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堵点和瓶颈。
三要实现“群众评判、满足民愿”新要求。诉源治理的成效怎么样,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要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尺,健全科学合理的诉源治理考评体系,努力使考核导向、评价标准与群众的意愿相符合。当前,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多向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延伸,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对此,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集中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源头预防,努力激发诉源治理新动能
从源头上防范矛盾纠纷发生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之一。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治理效能体现为预防有力、防范有效、_有序。开展诉源治理要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前端导向,把问题的着眼点放在前置防线、前端治理上,以最小的成本、最好的效果把各种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
一要突出“三预统一”。开展诉源治理,应坚持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切实把好矛盾纠纷产生“源头关”、涉稳风险“监测关”、处置在小“_关”。从实践看,婚姻家庭、劳动争议、行政强制等领域矛盾纠纷易发多发,是预测预警预防的“重点地”、诉源治理的“必选区”,应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做到防范在前、排查在早、化解在小。
二要坚持“三治融合”。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社会实践,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开展诉源治理,要强化“三治融合”,优化诉源治理体系,不断增强诉源治理活力和潜力。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基础作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搭建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平台,推进纠纷解决社会化、低成本。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城乡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让全社会正气充盈。
三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三共一体”。党的二十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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