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持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的思考
一、基本情况
● 持续深化党的纪律检查改革
○ 实现“两个责任一起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 实现“三个‘上’为主”:增强纪委独立性和权威性,解决地方纪委查办案件中的干扰和阻力问题。
○ 实现请示报告常态化: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上下贯通、协调一致。
●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改革
○ 改革成效初显:实现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提升监察效能。
○ 改革红利逐步释放:通过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 推动深化“三转”: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督合力。
○ 推动派驻机构履职尽责:推行“坐班制”,规范权力清单,强化监督力度。
○ 推动形成“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
二、主要问题
● 纪检监察部门职能定位还不够准确
○ 政治机关本质属性把握不准,导致监督缺位。
○ 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缺乏权威性和威慑力。
○ 对政治监督的概念不清,导致监督泛化、不聚焦。
● 对关键领域的监督深度不够
○ 纪律、监察、派驻、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效果不明显。
○ 对事前、事中监督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问题。
● 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
○ 履职内容、处理标准和实施细则有待明确。
○ 缺乏创新与探索,执纪监督方式陈旧。
● 业务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要求
○ 纪检干部缺乏专门培训,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业务水平急需提高。
三、原因分析
● 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监督作用受到影响
○ 部分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缺乏斗争精神。
○ 认识高度不足,导致工作越位。
● 职责定位把握不准,监督职能难以发挥
○ 主业主责脉络不清,导致越位、缺位、错位、失位问题频发。
○ 职责不清导致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解决办法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深入学习贯彻,确保改革方向正确、目标明确。
● 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定位,创新监督方式
○ 明确职责定位,理顺关系,避免职能交叉重叠。
○ 探索创新监督方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 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 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 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 完善相关制度,推动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 优化制度设计,确保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是当前和今后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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