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在2025年上半年,我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全面从严治的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风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及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系统导向,积极探索创新,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为税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目标导向,筑牢“三道防线”,确保监督无死角
为切实将监督触角延伸到税务工作的各个环节,我们积极构建“三道防线”,实现监督全覆盖,推动税务系统生态持续优化。
1.压实“第一道防线”——日常管理监督责任。基层税务部门充分发挥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优势,将监督融入日常税收管理服务工作中。严格落实税收征管规范,加强对税收业务流程的监控,特别是在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关键环节,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每一个业务操作都符合规定。同时,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诚信纳税,从源头上防范税收风险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2.压实“第二道防线”——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部门及本系统的业务监督。政策法规部门加强对税 ……略…… ,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监督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与外部监督力量的协作,主动接受、政协、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形成内外监督协同发力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系统导向,健全“五大机制”,提升监督效能
为使监督体系更好地对接税务治理体系,我们通过健全“五大机制”,不断更新监督理念、厘清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统筹监督力量,推动各项监督工作更加规范、有力、有效。
1.健全日常沟通机制。建立健全监督主体之间的日常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工作衔接。各监督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督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同时,加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明确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分工和协作流程。各监督部门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例如,在开展税收专项整治行动时,纪检、征管、稽查等部门联合行动,共同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提高整治效果。同时,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监督和多头检查,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的负担。
3.健全成果共享机制。建立监督成果共享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各监督主体原则上应将监督成果及时共享。加强对监督成果的分析运用,对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整改,推动税务工作制度机制的完善。同时,将监督成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监督的导向作用。
4.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监督工作责任追究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式,对在监督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因监督不力导致出现重大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加强对责任追究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5.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对各监督主体的履职情况和监督质效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问题发现和处理情况、监督成果运用情况等方面。加强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单位和个人的绩效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督促整改,推动监督工作责任有效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监督力量有待进一步整合
虽然我们在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各监督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存在信息沟通不畅、工作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部分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的要求。
(二)监督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推进,对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们的监督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监督手段还比较传统,不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监督工作,导致监督效率和精准度不高。
(三)“三不腐”机制建设还需深化
在不敢腐方面,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还不够大,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在不能腐方面,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漏洞和短板,部分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在不想腐方面,洁文化建设还不够深入,对干部的教育引导还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的洁自律意识还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两个责任”落实,构建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1.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依法依规进行。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对违规插手干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对干部的轻微违纪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加强对“四种形态”运用情况的分析和评估,不断提高运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3.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与审计监督、法律监督等的贯通协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优势,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构建“三不腐”长效机制,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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