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我市前期整治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生态。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相关市领导,各县区和主要负责同志、监委负责同志,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单位代表。刚才,县、区和市局、市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具体、很有针对性,既总结了工作成效,也剖析了问题不足,提出的下一步措施也很务实,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全市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会集中整治的内涵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蚀的执政根基、损害群众切身利益。_多次强调,要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要任务,坚持不懈抓下去。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始终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集中整治工作不是一般的业务工作,而是关系的执政基础的工程。从我市情况看,近年来虽然通过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个别地区和部门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够大等问题,比如县镇在惠民资金发放中存在优亲厚友现象,区街道个别干部在征地拆迁中虚报面积套取补偿款,这些问题看似“微腐败”,却直接伤害群众感情。我们必须以零容忍态 ……略…… 兴、民生保障、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深挖细查群众身边腐败和问题。在乡村振兴领域,查处产业帮扶资金挪用、易地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起,处理人,推动个产业项目规范运营,惠及群众万人;在民生领域,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专项整治,查处“微腐败”问题起,清退违规收费万元,督促家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在营商环境领域,查处“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起,处理人,推动建立“企业问题直通车”制度,累计解决企业诉求件。比如县监委查处镇村支部原张某某虚报冒领粮食补贴问题,追回资金万元,惠及农户户,该案例被省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市通过严查快处,形成了强大震慑,今年以来,基层干部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有人,较去年同期增长X%。
(三)坚持标本兼治,制度建设成效逐步显现
在严肃查处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推动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市监委梳理近年来查处的起典型案例,编发《市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警示录》,组织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场次,覆盖员干部万人次。各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建立长效机制,比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规范资金审批流程,推动个村集体资产数字化管理;市民政局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办法》,建立“线上大数据比对+线下入户核查”机制,取消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户人,新增符合条件对象户人。通过制度创新,全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案率较去年同期下降%,其中“三资”管理领域问题下降X%,制度治本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强化群众参与,整治社会效应不断提升
坚持把群众路线贯穿整治全过程,通过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开通“市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网络举报平台,累计收到举报信息条,办结条,办结率%;开展“整治成效进社区、进农村”宣传活动场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份,覆盖群众万人次;在个村(社区)设立“整治工作公示栏”,定期公布整治进展和典型案例,主动接受群众评判。比如区开展“群众点单、部门接单、督单”活动,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改造进度慢”问题条,督促相关部门加快施工,提前个月完成个小区改造任务,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据第三方测评,全市集中整治工作群众知晓率达X%,满意度达X%,较整治前分别提升和个百分点。
三、正视问题不足,深刻剖析集中整治工作中的短板弱项
(一)思想认识层面仍存在“温差”,站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个别地区和部门对集中整治的属性认识不深刻,存在“业务化”“简单化”倾向。有的认为基层问题“小打小闹”,没必要大动干戈,比如县镇在接到群众反映村干部侵占集体林地问题时,仅作口头批评教育,未深入核查,导致问题拖延个月才解决;有的存在“过关”思想,认为集中整治是阶段性工作,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比如部门在整治中仅召开一次会议部署,未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整治成效不明显。从全市督查情况看,仍有X个县区、X个部门未按要求建立问题台账,X项整治任务进展滞后于时序进度。这些问题本质上是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足的表现,必须从思想根源上加以解决。
(二)问题查处层面仍存在“落差”,整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在案件查办上,还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基层办案力量相对薄弱,个别地区存在“零查处”情况。比如区街道今年以来未查处一起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而同期该街道收到群众举报达件;在问题线索处置上,存在“重数量轻质量”倾向,有的线索核查不深入,比如县查处的村低保违规问题,仅处理了直接责任人,未深挖背后的责任落实问题;在典型案例通报上,震慑作用发挥不够,今年全市通报典型案例批起,较去年同期减少%。这些问题导致个别基层干部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如镇村在今年X月仍出现虚报农机购置补贴问题,反映出整治震慑力还需持续增强。
(三)制度建设层面仍存在“偏差”,治本功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一些部门在制度建设上存在“重制定轻执行”问题,出台的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比如市局制定的《惠民资金监管办法》,缺乏具体监管流程和责任分工,导致县在落实过程中出现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有的制度执行“搞变通”,比如县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中,未按要求开展季度审计,仅作年度抽查,致使村集体资产流失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从全市来看,已建立的项制度中,有项落实不到位,X项与基层实际脱节,制度的“笼子”还需进一步扎紧。
(四)群众参与层面仍存在“隔阂”,整治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
部分地区宣传发动不够深入,群众参与度不高。比如县开展整治宣传仅依靠村广播,覆盖人群有限,导致群众对整治工作知晓率不足%;有的地区问题反馈渠道不畅通,比如区网络举报平台存在操作复杂、回复不及时问题,群众投诉“石沉大海”;在整治成效评价上,还存在“自说自话”现象,未真正让群众参与评判,比如部门在整治工作总结中,未纳入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这些问题导致整治工作与群众期待存在差距,必须通过更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四、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以更高的站位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始终把引领贯穿整治全过程。各级(组)要把集中整治作为重大任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结合深入贯彻_精神学教育,把集中整治作为检验学成效的重要抓手,推动员干部深刻认识“微腐败”的危害性。二是健全责任落实体系。进一步完善“市级统筹、县区主责、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每月召开调度会;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整治工作负总责;市级各部门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制定“一领域一方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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