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纲:关于开展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 指导思想:
○ 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 具体目标:
○ 检验工作成效,压实各级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 推动全市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提升。
○ 全面了解履职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团干部队伍建设。
二、述职对象及时间安排
○ 乡镇(街道)团委,县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和“两新”领域团委(团工委):
○ 向所在县(市)区团委述职。(完成时限:20XX年1月14日前)
○ 县(市)区团委,经开区、产业园、综保区、高新区团工委:
○ 向市团委述职。(完成时限:20XX年1月21日前)
○ 市直机关团工委、市教育团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团(工)委,市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 直接向市团委述职。(完成时限:20XX年1月28日前)
三、述职内容及形式
○ 述职内容:
○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建设、服务青年、助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成绩。
○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客观分析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 下一步工作计划:明确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 述职形式:
○ 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接受评议小组提问和质询。
四、评议考核方式
○ 定量评价:
○ 根据《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指标体系》评分,涵盖多个维度。
○ 定性评价:
○ 综合评估,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成意见。
○ 民主测评:
○ 征求团员青年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供参考依据。
五、结果运用
○ 评选优秀:
○ 作为评选优秀团组织、优秀团干部的依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 激励与处理:
○ 对优秀者优先考虑评优评先、晋升提拔;对不合格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
六、工作要求
○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重要性,周密部署,确保落实。
○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 如实反映工作情况,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 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严肃处理弄虚作假行为。
此提纲清晰地概括了通知的主要内容,确保每部分逻辑连贯且重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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