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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医疗救助体系的建议

2025-02-26 18:41:23 妙笔智库

  一、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情况

  截至202x年底,我县有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61000多人。县政府对特困人员基本医保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监测对象基本医保缴费给予定额资助。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住院不设起付线,监测对象、因病致贫重大风险患者住院起付线低于普通标准。住院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对政策范围内剩余的自付费用,给予困难群众65%至90%的救助。恶性肿瘤放化疗、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等9类病种门诊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对政策范围内剩余的自付费用,给予困 ……略…… 患者,因缺乏认定标准和程序,民政部门尚未进行认定,医保部门也无法进行医疗救助。

  (三)困难群众信息变动频繁

  困难群众属于动态调整的,经常会有新增及退出的情况,尤其是低保人员每月新增及退出的人员变动较大,出现部分低保人员上月认定为低保身份,下月就取消低保身份的情况,导致人员标识频繁,存在浪费甚至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风险。

  (四)医疗救助政策知晓度不高。现县域内就诊困难群众可直接报销结算,但县外困难群众就诊暂不能直接结算,由于群众特别是农村老年人的文化程度较低,官方的宣传力度不够,城乡居民对医疗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影响医疗救助政策的惠民性。

  三、对策建议

  一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鼓励社会捐赠、统筹各行业部门医疗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资,加强财政对医疗救助的投入,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是掌握因病致贫重大风险患者信息。落实好省民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民〔202x〕1号)要求,参照《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因病致贫重大风险患者的认定程序及县、乡、村三级职责,对因病致贫重大风险患者家庭经济状况每年核查一次,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办理继续享受待遇或退出手续。

  三是规范低保认定程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低保认定部门进一步规范低保认定和取消程序,防止不符合条件的居民以困难群众身份参保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增加基本医疗和医疗救助的不合理支出,影响医疗救助资金安全运行。民政、医保部门做好信息共享工作,医保部门定期向民政部门推送相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情况,民政部门对因病致贫重大风险患者进行认定,并定期将因病致贫重大风险患者名单反馈至医保部门,医保部门及时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

  四是合理确定医疗救助比例。医疗救助比例不是越高越好,当然也不是越低越好。为了规避浪费甚至套取医疗救助资金的风险,把有限的医疗救助资源用到刀刃上,医保主管部门应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新审视目前的救助比例。

  五是扩大异地直接结算区域。进一步放开异地直接结算区域,推进省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解决参保人在不同地区就医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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