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组织这次专题课,主题聚焦一个关乎纪检监察事业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省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在建设上走在前列,在能力建设上技高一筹,在建设上更严更实,在洁建设上以身作则”的队伍建设要求,吹响了深化自身建设的号角。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我们这支队伍秉持什么样的政绩观。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履职尽责中的集中体现,是指引我们工作方向的“总开关”。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蚀与反腐蚀的较量更加激烈。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我们队伍在政绩观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深入检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下面,我围绕“当前存在问题、深层原因剖析、务实整改措施”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几点意见。
一、坚持刀刃向内,深刻检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绩观存在的突出问题。问题是时代的_,也是改进工作的起点。我们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正视当前队伍中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和误区:一是重“显绩”轻“潜绩”,存在“办案至上”的片面倾向。有些同志思想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查办大案要案、处理了多少人,才叫有成绩、有分量。他们热衷于查办“轰动性”案件,却忽视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基础性工作。对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谈话提醒不够重视、流于形式;对加强日常监督、堵塞制度漏洞、净化生态等需要久久为功的“潜绩”,投入精力不足、办法不多、韧劲不够。结果是,虽然查处了少 ……略…… 方面的,必须透过现象看本质,深挖思想根子、能力短板、制度缺陷和积弊:一是思想认识根源—站位不够高,宗旨意识有偏差。对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机关的根本属性认识不够深刻、不够到位。没有时刻牢记我们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的肌体健康、巩固的执政基础、保障和人民事业行稳致远。在实际工作中,未能始终站在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思考谋划工作,有时将纪检监察工作简单等同于一项业务工作,模糊了责任与业务工作的界限,导致在追求“政绩”时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对“两个维护”的理解和实践不够深入具体,未能完全内化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遵循和评判政绩的最高标准。人民立场不够牢固,未能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时未能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尺。二是能力本领根源—专业素养跟不上,驾驭能力有不足。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对干部能力素质提出前所未有的高要求。部分干部的知识储备、能力结构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匹配,存在明显的“本领赤字”。对现代经济、金融、科技、法律、国际规则等新知识新领域学研究不深、掌握不够,面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时,存在“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的困境。这种能力上的不足,导致一些干部在面对难以驾驭的复杂局面时,不自觉地转向追求相对容易量化、短期见效的“显绩”和“数量”,以此作为证明自己能力的“捷径”,这是能力恐慌引发政绩观扭曲的典型表现。三是_机制根源—考核导向有偏差,制度保障不健全。现有的考核评价体系在科学性、精准性、全面性上还有待完善。对监督预防、源头治理、生态修复等需要长期投入、成效显现周期长的“潜绩”,缺乏科学、量化、可操作性强的评估指标和评价方法。而对查办案件数量、处理人数等易于统计和比较的“显绩”,则更容易被重视和量化考核。这种考核“指挥棒”的潜在偏差,无形中引导了干部的行为取向。,容错纠错机制不够健全、不够落实,导致一些干部在探索创新、啃“硬骨头”、做“潜功”时顾虑重重,担心“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宁愿选择风险较小的“显绩”工作。四是建设根源—斗争精神有懈怠,自我要求有放松。纪检监察干部是的“纪律部队”,必须自身过硬、敢于斗争。但现实中,有的干部随着岗位、环境的变化,斗争精神有所弱化。有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怕得罪人、怕担风险、怕丢选票,对深层次矛盾问题不敢动真碰硬、不愿深挖细查,惯于“点到为止”。有的在长期的“腐蚀”与“围猎”面前,警惕性下降、定力不足,未能时刻绷紧洁自律这根弦,甚至极个别干部在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执纪违纪、违法,严重损害队伍形象。这种自我要求不高、自我革命精神不足的问题,必然会导致政绩观扭曲,为了所谓的“成绩”而放弃原则、降低标准、甚至触碰底线。
三、坚持靶向施治,以正确政绩观引领锻造纪检监察铁军。解决政绩观偏差问题,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打出“组合拳”,久久为功:一是把牢“定盘星”,在强化理论武装和引领中校准正确政绩观。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懂弄通做实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任务,特别是深入学领会关于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三会一课”、主题日、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和属性,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教育干部牢记,最大的政绩就是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障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地生根。聚焦监督首要职责。始终把保障决策部署落实作为最高责任和最重要政绩。无论是查办案件、开展监督、推动整改,都必须善于从上看、从上查、从上改。健全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决策部署到哪里,我们的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成效就体现在哪里。把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性修养和宗旨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宗旨教育、史学教育,引导干部牢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二是树好“指挥棒”,在优化考核评价体系中引领正确政绩观。重构科学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坚决破除“唯数量论”、“唯大案论”的思维定势和路径依赖。要建立以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导向,突出高质量、可持续、促治理的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加大以下方面的考核权重:案件质量(权重40%):核心考察点包括:事实证据是否扎实充分、定性量纪是否精准恰当、程序手续是否规范完备、纪法贯通是否顺畅有效、安全文明办案是否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效果是否彰显、纪法权威是否维护、社会反响是否良好)。监督效能(权重30%):关键指标可包括: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及占比、主动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数量及占比、举报量及重复访下降率、推动建章立制数量及质量、监督推动地区/领域生态改善情况(如选人用人风气、营商环境评价、干部精神面貌等)。长期贡献度(权重30%):评估重点:抓早抓小成效(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问题)、源头预防和洁文化建设成果、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情况、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如澄清正名、容错纠错案例)、培养年轻干部和专业人才成效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实绩。强化考核结果刚性运用。考核结果要真用、实挂,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核心依据。对长期在监督一线默默奉献、在打基础利长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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