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总结我市前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市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重点企业代表以及营商环境建设领域的专家学者。刚才,X、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分别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到位,提出的措施也很具体,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优化营商环境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
新发展理念强调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而良好的营商环境正是这些理念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具体体现。从全国来看,近年来各地纷纷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例如,浙江省通过“最多跑一次”改革,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202x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8.7%,带动GDP增速达到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我市作为省重要的沿海开放城市,202x年GDP总量为亿元,增速X%,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在市场主体活跃度、行政审批效率等方面仍有差距。截至202x年 ……略…… 线下渠道实名举报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线上渠道包括官网“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手机APP、12345服务便民热线等;线下渠道包括各级服务大厅设立的投诉举报窗口、信箱等。以12345热线为例,202x年我市共受理营商环境相关投诉件,占热线总受理量的X%,其中“办事环节多”“审批耗时长”等问题占比达45%。为提升办理效率,我们将对投诉举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一般问题要求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问题不超过15个工作日,重大问题由分管领导牵头督办。例如,县在试点期间通过线上渠道受理投诉件,平均办结时限为7.2个工作日,群众满意度达92%,该经验将在全市推广。
2.明确奖励标准,激发社会监督活力
《办法》规定,投诉举报线索经查实后,将根据情节和处理结果给予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奖励。具体来看:涉及轻微违规行为,经教育整改到位的,奖励500-1000元;涉及一般违规行为,对相关单位或人员作出通报批评的,奖励1000-3000元;涉及重大违规行为,对相关单位或人员作出纪政纪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奖励3000-5000元。以区为例,今年5月受理一起企业举报某部门“违规收费”案件,经查实后,该部门退还违规收费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分,举报人获得5000元奖励。这一案例充分说明,奖励机制能有效激发社会监督的积极性。我们预计,《办法》实施后,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量将同比增长30%以上,问题整改率达到95%以上。
3.强化信息保护,消除群众后顾之忧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已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在技术层面,线上投诉平台将采用加密传输、匿名处理等方式,确保举报信息安全;线下投诉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由专人负责登记、转交和反馈,全程严格b_m。例如,X市在类似机制运行中,通过“双盲处理”模式(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信息相互b_m),实现了3年来零信息泄露记录,该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同时,我们将建立“诬告陷害澄清机制”,对虚构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予以追责,维护监督机制的严肃性。
(二)聚焦痛点难点问题,实施精准攻坚行动
1.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针对材料中提到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办理环节多”等问题,我市将开展“准入畅通”专项行动。一是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涉及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为一张综合许可证,目前已在餐饮、零售等20个行业试点,平均减少审批环节60%,减少申请材料40%。二是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将企业设立、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环节集成办理,力争2025年底前将开办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三是清理变相审批,对各部门现有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搭车”审批,例如部门此前要求企业在办理某许可时必须提供“经营场所装修图纸”,经清理后,该要求已取消,为企业节省费用万元/家。
2.规范行政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针对“不规范”“以罚代管”等问题,我市将实施“阳光”工程。一是建立“首违不罚”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目前已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领域列出项“首违不罚”事项。二是推行“柔性”,对企业违法行为优先采取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例如县市场监管局去年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处理企业轻微违规行为起,减少行政处罚万元,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企业权益。三是统一标准,编制《行政_裁量权基准》,对罚款幅度、情节认定等作出细化规定,避免“同案不同罚”现象。例如,在食品安全中,将罚款幅度从“20xx-5万元”细化为5个档次,使更透明、更公正。
3.解决“新官不理旧账”,强化诚信建设
针对“不履行政策承诺”“拖欠账款”等问题,我市将开展“诚信”专项治理。一是建立“政策兑现”台账,对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进行梳理,明确兑现条件、流程和时限,目前已梳理出项政策,其中项已实现“免申即享”。二是开展“拖欠账款”清零行动,对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2025年底前清零历史遗留账款。例如,部门去年拖欠某民营企业工程款万元,通过专项督办,已于今年3月全部结清。三是将诚信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对因换届、领导调整等原因导致政策不延续、承诺不兑现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形象。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营商环境优化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成立由、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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