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思想认识与站位方面
(一)理论学深度不足,站位有待提升。作为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我始终将选人用人工作视为关乎的执政根基的重大任务,但在实践中仍存在理论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问题。通过系统研读《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内法规,我深刻认识到人事工作不仅是程序性事务,更是塑造生态的关键抓手。然而,在具体工作中,我对新时代组织路线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未能将“两个维护”的要求转化为精准识别干部的能力。在经济部门干部考察时,我曾过度关注招商引资业绩而淡化立场分析,导致个别擅长业务但敏锐性不足的干部被纳入考察范围。这种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显露出我对标准是首要标准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建立科学的素质评价体系。
(二)标准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对照章关于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根本要求,我深入检视了自身在德才把握 ……略…… 。这种失误暴露出我在政策学上的形式化倾向,满足于会议传达和文件浏览,却忽视了结合实际案例的深度剖析。更值得反思的是,在干部选拔程序执行过程中,面对紧急任务时存在效率优先的侥幸心理。去年第三季度的干部调整中,因上级要求两周内完成选拔流程,我在民主推荐环节简化了会议记录要求,部分谈话内容仅以摘要形式留存;考察阶段也因时间压力,未对个别延伸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进行交叉验证。这些程序上的疏漏虽未造成重大失误,但严重违背了组织工作规范严谨的根本原则,反映出我在制度执行上的灵活变通有余而刚性不足。
(二)监督管理宽松软,问责机制未有效落实。在干部日常管理方面,我存在明显的重使用轻约束倾向。特别是在处理干部轻微违纪问题时,往往以保护积极性为由降低处理标准。第三季度,X分局副局长三次无故缺席组理论学,按制度应予以书面警告并扣除季度考核分,但我仅以工作繁忙情有可原为由进行口头提醒。这种执纪不严的后果立竿见影,该干部两个月后出现迟到早退问题,且在民主生活会上仍不以为然。更深层的问题在于,我对监督制度的系统性建设缺乏谋划。虽然建立了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但配套的常态化检查机制始终未能落地。今年开展的家风建设专项监督,仅停留在收集承诺书层面,未建立家属访谈、社区走访等验证机制;对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动态监测也流于形式,致使个别干部在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时未能及时预警。这种制度挂在墙上、执行停在纸上的监管失效,根本原因在于我将监督工作片面理解为事后追责,而忽视了其防微杜渐的核心价值。
(三)程序执行刚性不足,关键环节把控不严。反思近年来的干部选拔工作,我在程序落实上存在三重异化现象,首先是流程的空心化执行。在动议环节过分依赖主要领导意向,对班子其他成员意见收集不充分;民主推荐时侧重得票统计而忽视推荐人的具体评价,导致X次提拔中错失业务骨干的真实口碑。是核查的机械性操作。执行凡提四必时,对档案审核发现的工作经历衔接问题,仅要求本人说明而未向原单位核实;对反映的X考察对象裙带关系问题,仅作谈话了解未深入核查其亲属从业情况。最后是监督的碎片化记录。在全程纪实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如近期X次考察中,有谈话人反映被考察对象存在重大事项瞒报嫌疑,但记录仅标注有异议而未详细记载具体线索,致使后期核查缺乏依据。这些问题的本质,是把严密的组织程序降格为走过场,将性极强的干部工作简化为事务性流程。特别是当多个选拔任务叠加时,为赶进度而压缩酝酿时间、简化考察步骤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程序缺位不仅影响选人用人质量,更可能滋生政风险。
三、整改措施与未来方向
(一)深化理论武装,夯实根基。坚持把学贯彻_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作为建设的核心任务,通过理论学中心组专题学、领导干部研讨班深入学、支部主题日常态学等形式,全面系统掌握《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的精髓要义。重点建立素质考察负面清单机制,将标准细化为是否坚决贯彻决策部署是否存在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行为等X项具体指标,对触碰红线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每季度开展理论应知应会测试,将测试结果与干部晋升直接挂钩,推动理论学从软任务变为硬约束。建立领导干部素质档案,动态记录参与重大任务、应对风险挑战等现实表现,确保选出的干部上绝对可靠、对绝对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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