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总结我市前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的成效与经验,系统分析当前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短板,科学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不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服务保障基石。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常务副市长同志,分管副秘书长同志,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服务、资源规划、住建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等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全市50家重点企业、20家中小企业代表。刚才,市数据和服务局汇报了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总体推进情况,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分别就“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改革实施细节作了专题汇报,X区、X县还分享了本地在“一窗受理立项”“一次完成验收”方面的典型经验,讲的都很具体、很务实,既客观反映了成绩,也精准指出了不足,提出的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都同意。会后,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汇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重大意义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更是提升治理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和省先后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作出系统部署,明确要求通过流程再造、环节优化、时限压缩,破解项目审批“流程长、环节多、材料繁、效率低”的痛点难点问题。从我市实际来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投资项目不断增多,企业对审批效率的期待越来越高,群众对优质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仅是顺应政策导向的“必答题”,更是回应市场关切、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招”,我们必须从高度、发展维度、民生角度,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是深刻认识审批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举措。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尺,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投资信心和发展预期。过去,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存在“部门多、环节多、跑腿多”的问题,一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往往需要跑十几个部门、提交上百份材料,全流程审批时限最长可达180天以上,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还可能导致项目错失最佳建设和投产时机。比如,202x年,集团计划在区投资建设X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仅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就先后到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海洋渔业局等5个部门提交材料,反复修改补充资料达8次,单此阶段就耗 ……略…… 窗口共接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申请材料380套,其中一次性通过形式审查的有352套,材料补正率仅7.4%,较改革前下降28个百分点,企业平均跑腿次数从5次减少到1次。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推动“多事项并联办”。我们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涉及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核准、备案、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海预审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等9项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取消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合并内容相近的审批事项,明确各事项的办理时限和前置条件,推动所有事项并联办理。其中,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批合并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同步办理,节能审查与项目核准(备案)并联推进。例如,县农业产业园项目在办理立项用地手续时,综合服务窗口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3项事项同步推送至县发改委、县资源规划局,3个部门同时开展审核,仅用9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所有审批手续,较改革前的45天缩短了36天。
三是严格时限管理,确保“按时限办结”。我们明确要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数据和服务部门建立“日调度、周通报”机制,每天跟踪各部门审批进度,对即将超期的事项及时提醒,对已超期的事项进行督办。202x年1-6月,全市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事项按时办结率达99.2%,其中85%的事项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最快的新区物流园项目仅用7个工作日就拿到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项目备案证明。同时,我们还建立了“超时默认”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办结的事项,视为自动同意,相关部门需承担相应责任,这一机制有效倒逼各部门提高审批效率,未发生一起超时未办结案例。
(二)“一门办结规划”推动规划审批流程显著优化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涉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会审、工程规划许可、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等多个事项,涉及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审核难度大。为此,我们明确由资源规划部门牵头,在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许可综合服务专区”,协调消防、人防、城市园林绿化、教育、文物、国j-a全、安全生产、气象、地震、住建、城市管理等12个部门集中办公、联合审批,实现“一门进、一门出”,大幅优化了规划审批流程。
一是开展联合会审,减少“重复审查”。我们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各部门分别审查”改为“多部门联合会审”,由资源规划部门牵头,每月组织2次联合会审会议,消防、人防、气象等部门共同参与,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集中审核,当场提出修改意见,企业只需根据联合意见进行一次修改,无需反复对接多个部门。202x年以来,全市共组织联合会审会议24次,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156个,平均每个方案修改次数从改革前的4次减少到1.2次,审核时间从20天缩短到5天。例如,市商业综合体项目的设计方案,在联合会审中,消防部门提出了疏散通道优化建议,人防部门提出了防空地下室布局调整意见,气象部门提出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要求,企业根据联合意见一次性修改完善后,仅用3天就通过了审核,较改革前节省了17天。
二是简化审批材料,降低“办事成本”。我们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涉及的审批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证明材料,将原来需要提交的56份材料精简至28份,精简率达50%。同时,推行“电子证照互认”,企业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只需通过审批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本,各部门即可共享使用,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例如,企业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不再需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资源规划部门通过系统直接调取土地登记信息进行核验;办理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时,不再需要提交项目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人防部门通过系统共享获取相关信息。202x年上半年,企业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平均提交材料28.5份,较改革前减少27.5份,节省纸张成本和打印费用约12万元。
三是统一审批标准,避免“标准不一”。我们制定了《全市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标准指引》,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规划许可核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等事项的审核标准、技术规范、办理流程进行统一明确,确保各部门、各县(区)审批标准一致、审核尺度统一。例如,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明确了建筑退线、容积率、绿地率、停车位配置等指标的审核标准;在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中,明确了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建筑面积、战时功能等要求。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审批标准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政策调整,及时更新审批标准,确保审批工作合法合规。202x年以来,全市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事项因“标准不明确”导致的退件率仅2.1%,较改革前下降18个百分点,企业投诉量同比下降95%。
(三)“一诺即可开工”助力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施工许可阶段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按时开工,是企业最关心、最迫切的环节。为此,我们创新推行“告知承诺制”,在施工许可阶段实行“承诺即开工”,企业只需提交标准化告知承诺书,即可先行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由前置改为同步办理,大幅缩短了项目开工前的准备时间。
一是推行告知承诺,实现“快速发证”。我们制定了《施工许可阶段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明确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只需承诺已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已落实质量监督、安全监督责任,已办理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等事项,并提交标准化告知承诺书,数据和服务部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企业承诺的事项需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30日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各部门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后续核查。202x年1-6月,全市共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450份,占同期施工许可证办理总量的98.9%,平均办理时间2.3天,较改革前的20天缩短了17.7天,最快的区产业园项目仅用1.5天就拿到了施工许可证,实现了“承诺即开工”。
二是同步办理手续,减少“等待时间”。我们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由“前置办理”改为“同步办理”,企业在提交施工许可申请的同时,通过审批管理系统向住建部门提交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申请,住建部门与施工许可审批同步开展审核,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办理。同时,我们还推动水电气热网联合报装与施工许可并联办理,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时,可同步提交水电气热网报装申请,数据和服务部门协调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与施工许可审批同步推进报装手续,确保项目开工后即可接入相关管网。例如,县纺织厂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同步提交了供电、供水报装申请,施工许可证核发后5天,供电部门就完成了外线工程设计,供水部门完成了管网接入方案制定,项目开工后10天就实现了通电通水,较改革前节省了45天。
三是强化后续监管,确保“承诺兑现”。为防止企业“虚假承诺”,我们建立了“承诺-核查-整改-惩戒”闭环监管机制。施工许可证核发后,住建部门在30日内对企业承诺的施工图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事项进行核查;数据和服务部门对企业补充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核查中发现企业未兑现承诺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撤销施工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平台,限制其参与投资项目投标。202x年以来,全市共核查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450个,发现未按时补充材料的项目12个,责令整改12个,整改完成率100%,未发生一起因“虚假承诺”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四)“一次完成验收”确保项目及时投入使用
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环节,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及时投入使用、产生效益。我们创新推行“一次申报、并联验收、限时办结”模式,企业只需一次申报所有验收事项,数据和服务部门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验收,大幅缩短了验收时间,确保项目尽快投产运营。
一是实行一次申报,减少“多头申报”。我们在审批管理系统中增设“竣工验收一次性申报”模块,企业只需登录系统,填写一次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一套验收材料,即可同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抗震设防要求专项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7项验收事项,无需再分别向各部门提交申请。系统自动将申请材料推送至资源规划、住建、气象、教育等相关部门,各部门同步开展验收准备工作。202x年以来,全市共有410个项目通过“一次性申报”办理竣工验收,企业平均申报时间从改革前的5天缩短到1天,申报材料从120份减少到45份。
二是开展联合验收,避免“重复验收”。我们明确由数据和服务部门牵头,在项目申报验收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资源规划、住建、气象、教育等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同时对项目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核查,当场提出验收意见,企业只需配合一次现场核查,无需反复迎接多个部门的单独验收。联合验收结束后,各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意见,数据和服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汇总验收结果,对所有验收事项均合格的项目,当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对存在轻微问题的项目,允许企业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整改时间不超过5天。例如,市医院新院区项目在申请竣工验收后,数据和服务部门牵头组织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等5个部门开展联合验收,各部门同时进行现场核查,仅用1天就完成了所有验收环节,7个工作日后项目拿到了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较改革前的30天缩短了23天,项目提前20天投入使用,新增床位500张,有效缓解了当地群众“看病难”问题。
三是优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效率”。我们对竣工验收各环节进行优化,取消不必要的审核步骤,简化验收材料,明确各部门验收职责和时限,确保验收工作高效推进。例如,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同步办理,企业无需单独提交档案验收申请;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共享部分检测数据,避免重复检测;配建教育设施竣工验收由教育部门现场核查后直接出具意见,无需再进行书 ……
请点击👉 mbgs777 👈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