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之路,就必须坚持以农业为基础,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本调研报告旨在通过对X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推动XX镇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提供参考。
一、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现状
(一)小农户的现状
X镇位于平罗县城以东22公里处,东与内蒙古鄂托克旗接壤,西临黄河,隔河与渠口乡、通伏乡遥遥相望,南北分别于高仁乡、红崖子乡相连。镇域面积16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1.7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847户17600人,其中农业人口3961户13071人,下辖5个行政村、2个社区,全镇耕地面积约6万亩,人均耕地面积较小。小农户占比在99%以上,耕种了全镇一半以上的耕地,是XX镇农业生产的重要主体。
(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现状
近年来,XX镇坚持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产业园区为支撑,大力发展沙漠瓜菜产业和现代畜牧业。沙漠瓜菜产业:引进华泰农、盛禾等5家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土地1.18万亩,打造XX镇万亩沙漠瓜菜产业园区,依托沙漠瓜菜种植合作社和沙漠瓜菜联合社等专业合作社,采取“联合党支部+合作社+企业+农户”“联合合作社+企业+行政村”等多种 ……略…… 镇农业户口的9%;且个别农民合作社处于空壳停运状态,发展动力不足,创新能力较弱,缺乏开发新产品、发展新模式的能力。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引领、组织和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
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一些农业主体与农户的合作关系较为松散,缺乏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无法有效组织和引导农户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产业发展成果仅停留在初级阶段或初级产品上,产业链不完整,吸纳和承载就业的能力不足,导致农户没有充分参与到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等增值链中,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还有待挖掘。
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较低。XX镇农业生产仍以传统家庭生产为主,三产融合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农业生产仍以第一产业为主,产业融合方式局限于种养殖业,自动化生产程度低;与餐饮度假、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融合程度不高,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单一,乡土文化及资源挖掘不深入不充分,消费吸引力较低,融合发展基础不牢。
(三)社会化服务程度低
从服务主体类别和内容看,结构化矛盾明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服务供给主要力量,市场化的经营性服务供给相对不足。现有的服务内容仍然主要集中在产中,侧重于农资供应、技术推广和指导、病虫害防治等方面,金融、信息、销售和售后以及全产业链等方面的服务仍然比较薄弱,服务多样性、差异性供给不足,难以充分满足市场需求。
从服务主体自身看,积累能力不足。部分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缺乏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吸引力不强;一些中介组织质量不高,运作不规范,内部比较松散,经营能力、融资能力、市场竞争力不强;对农业服务需求缺乏综合集成和有效分析,产品开发不足;普遍缺乏高技能人才,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市场推广和宣传不到位。
从发展环境角度看,社会化服务滞后。受三农弱质性的局限。农村地广人稀,基础设施较差,农业投资周期长,收益能力低,小农户家庭分散经营仍占半数,且以老年人和妇女为主要劳动力,普遍缺乏创新意识,不了解各类农业服务的内容,接受或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比例也较低。这些问题直接导致农业服务有效的规模化需求不足,投资风险大、回收期长,市场发展相对滞缓。
三、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对策建议
历史研究已经证实,在经营管理适当的情况下,小农户生产经营具有较高的管理效率,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组织有更大的生产率优势。小农户在农业种植中的积极探索和管理效率不断提升是农业产业取得跨越式发展的坚实基础。因此,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一方面要坚决维护小农户权益,保障小农户的生产热情;另一方面要在小农户的基础上渐进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升小农户的发展能力
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培育内生增长动力,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
一是政策上向小农户倾斜。积极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以股份形式量化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小农户,加大涉农金融机构对小农户的支持力度,使小农户获得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平等的发展机会。
二是加强对小农户的培训。依托现有的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等,培育一批适应农村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搭建“田间课堂”培训平台,加强对小农户的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提升一批有经验、懂技术的“老农”,吸引一批有知识、想返乡、善经营的“新农”,促进小农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及农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
三是切实保障小农户权益。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承包土地的“三权分置”制度,完善纠纷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小农户在土地流转、入股、务工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保护其承包地、宅基地、集体资产收益等财产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占用耕地、在耕地上建设非法建筑等违法行为,保护小农户的承包权,让小农户能够放心大胆地开展品质提升等长期性农业改造工作。
(二)增强现代农业主体的带动能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带动小农户迈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重要力量。
一是培育多元主体,强化示范带动能力。注重政策倾斜,改善经营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培育一批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使这些示范主体能够成为规范运营、标准化生产和带动农民的标杆和骨干,带动小农户参与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同时要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取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大以交通、水、电为重点的农业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加强科技培训,增强管护水平。从县镇村三级层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通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现场指导,邀请县级农业专家进行现场培训,形成经营主体牵头,农民加入,专家指导,农户间相互交流的新经营模式;重点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产品营销及科学决策能力,树立创建品牌发展观念,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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